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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考法理学考点解析:法与宗教
发布日期:2015-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与宗教的联系主要表现

(1)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

(2)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神的力量支撑;对政权的合法性论证往往借助于神学理论。

(3)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二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

(4)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法律 敎育 网

2.法与宗教的区别表现

   宗 教  法 
历史条件  早于法律  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 
产生方式  在社会生活中自行萌发或对先知学说经典化的产物,是与科学相悖的社会异己力量,其基础是迷信和盲目的信仰  社会系统强制性的产物,以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内容,又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其基础是人的理性自觉的力量 
调控范围和作用  覆盖几乎全部社会关系,不但关注人的外部行为,更侧重人的内心活动  调整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性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 
调整方式和实现方式  通过控制人的良心来控制、调节人的行为,通过说教和人的内心感悟来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  通过国家强制来调控 
形 式  大都是义务性规范  表现为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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