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笔记:国法及其外延
发布日期:2015-05-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国法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强调法的国家强制力。
(2)国法外延包括:
①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
②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③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
④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2012-1-54)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法及其外延。法律 教育 网
选项A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说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有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