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法律关系产生
发布日期:2015-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法律关系产生
1.法律关系差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1)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依据,法律规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即规定了应然的权利和义务,只有依据法律规范的规定,特定的主体之间形成或变更、消灭法律关系就具备了条件。
(2)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它是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中介。
2.依据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1)法律事件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如地震、火山喷发等。
(2)法律行为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的行为。
【注意】
(1)同一个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如: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成为“事实构成”。如房屋的买卖,除了双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协议外,还需要向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方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