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销售29届奥运会假纪念银章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7月13日、21日,被告人付久山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在海淀区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A厅007号摊位,以每套115元的价格向事主史先生销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纪念印章共170套;以每套1050元的价格向事主史先生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套人民币纯银缩微珍藏册共30套,经营数额共达人民币51050元。同年8月7日被告人付久山被抓获。经依法鉴定,其所销售的纪念章、珍藏册均为假冒产品。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付久山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销售假冒产品,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