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为您讲解口头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日期:2015-05-12    作者:赵刚平律师
为您讲解口头协议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来源:zhaogangping:日期:2014-06-05

1.产生纠纷的举证
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2.实践中规避风险
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


所以我建议,针对这类口头协议,第一是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二是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三是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四是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五是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


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又缺乏第三人在场,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


3.不宜采用口头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双方通过电子邮件、QQ聊天约定的合同,也可以视为书面合同,《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相比口头协议,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在实践中,一般具有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较长等的合同关系,为慎重起见,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明确规定,如案例一所涉及的技术合同、保险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同。


【案例一】
毕业生小张在人才市场顺利与一家培训公司达成招聘协议。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培训公司经理承诺试用期结束小张转正后将另外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对于经理的口头承诺,小张非常不放心,希望经理能在就业协议书上进行相关的文字说明。经理也同意了,但对于具体数目,经理说如果现在约定数目,在试用期后公司进行补贴调整的话,小张会吃一点亏,因此建议小张到公司报到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再定。小张见经理说得也在理,所以没有反对。


但当小张到公司报到签劳动合同时,看到合同里有关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的相关条款时,却有点懵了。合同里规定,电话补贴只限于公司的业务电话费,如果是私人电话费则要相应的进行扣除。而交通补贴也只是补贴小张每个月现住所到单位的几条公共交通费。而小张因租房住在单位附近,因此交通补贴实际为零。


小张拿着合同去找公司人事部门询问,人事部门很明确地答复小张,以当初的协议为依据,以公司的制度为标准,结合小张的具体情况,相关补贴只能这样。小张很委屈地问,当初招聘经理不是答应数目另定吗?人事部门经理说,口说无凭,人事部门核定员工收入时只能按双方协议办事。招聘经理当初定下的标准也以书面文字为准,我们无能为力。


小张这才意识到,协议一定要落实到书面上才会有用,而对于口头协议如果得不到对方认可,那只能是一句空话。同时自己也没有相关证据来证明双方有过口头协议。带到如此,只能自己吃亏了。


【案例二】
黄先生说,今年8月,他从外地来洛阳工作。为上班方便,黄先生在单位附近城中村找了一所房子准备租下。房东领着黄先生看完房子后,黄先生表示满意,双方大致商定了一下,但是并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我当时急着找个房子住下,也没考虑那么多。”黄先生说,房东告诉他不用签协议,“登个记就行。”


据黄先生回忆,房东当时掏出一个小笔记本,然后在上面登记了黄先生的身份证号、电话等信息,而后告诉黄先生除房租外,还需交纳100块钱押金。黄先生表示疑问,但房东坚决表示付押金“是规矩”。


“押金是必须要付的,等你退房时会还给你。”房东告诉黄先生。


双方口头约定,租期满三个月后,黄先生可自行选择是否续租,若决定不再续租,房东退还100块钱押金。


到了11月初,因房租上涨,黄先生便寻思着换个房子租。此时,房东却告诉黄先生:换房子可以,但是房租概不退还。理由是,黄先生没有提前通知房东,且黄先生把租住的房间弄得凌乱不堪。而这些事项,在之前时,房东租房并未提及。“早知道当初定个合同了,口头协议不靠谱。”黄先生很懊恼,因为嫌麻烦,结果导致如今的不欢而散。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