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宪法》辅导精华:平等权
发布日期:2015-05-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宪法》辅导精华:平等权

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官网司法部:司考成绩查询入口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证书颁发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截止日期成绩查分入口及咨询电话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体内容有:

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习惯、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的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守法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在立法上,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无法平等。

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