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和是否需要签字
一、取保候审是否等于认罪?
“取保候审不等同于认罪。”
当事人经常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签字取保候审就是认罪。而事实上,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既无法认定为有罪,也不能说无罪。
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决才能确定。
二、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并不需要当事人签字。
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
第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另外,从程序上说,取保候审可以由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换而言之,当事人对取保候审存在误解,不愿意签字,不影响其家属或者聘用的律师为其办理取保手续。”
三、律师说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