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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中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问题
发布日期:2015-04-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商法中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问题:

  入伙(F77):

  对入伙前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

  (1)当然退伙(F78、79):

  A.两亡一丧一执行;

  B.有限合伙人为“无限人”的,不退伙。

  (2)资格继承:

  有限合伙人死亡或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取得该有人的资格。

  (3)退伙的:

  内部:退伙结算;

  外部:对退伙前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例题】张一系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其从该合伙企业退伙时取回一辆汽车,对退伙前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以该汽车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学员问: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是认缴?实缴?

  法律教育网老师回复:这里允许分期的,即可以认缴。

  第七十七条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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