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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诉法考点:涉外刑事诉讼公开审理
发布日期:2015-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开审理

  ①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②公开审理的涉外刑事案件,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旁听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当安排。

  ③涉外刑事案件宣判后,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法院提出,法院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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