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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蒋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3-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蒋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检【20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蒋洪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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