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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详解
发布日期:2015-03-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详解:

  剥夺政治权利

  (一)适用范围

  四种情况,分两类。

  1.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4.(司法解释)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学员问: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剥夺的政治权利在刑满释放后会自行恢复吗?

  老师回复:如果说刑满释放后,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也执行完,那么就开始拥有政治权利了。相当于您说的自动恢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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