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夫妻离婚可以请求赔偿哪些???
发布日期:2015-02-09    作者:董作义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的,如果对方有过错,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么究竟对方的哪些过错可以进行赔偿呢?又可以进行哪些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辽宁鼎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纪永成律师为大家来总结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沈阳婚姻继承咨询中心,咨询电话是18940287820,如果大家对类似的问题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拨打电话免费咨询,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