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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0日报道:简阳市民近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将银行告上法庭
发布日期:2015-01-21    作者:陈军律师

2015年1月20日报道:简阳市民近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将银行告上法庭

简阳市民近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将银行告上法庭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李百灵)2014年11月17日,简阳人吴钦群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本想将存折内的钱转存,却发现,自己存折上的4万9千元“不翼而飞”。吴钦群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多次协商无果后将该银行告上了法庭。今(20)日上午9点,该案在简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存折
  在庭审现场,四川在线资阳频道记者得知,原告吴钦群于2013年7月17日和10月17日在简阳市邮政局石盘邮政支局朝阳邮政储蓄所分别存入3.8万和1.1万。2014年11月吴钦群想将存款转存,却被告知,这4.9万已于2013年10月1日和2014年1月6日分两次取走。吴钦群在发现存款被取走后,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不过当时派出所没有立案。后吴钦群与银行多次协商,银行都不予解决,吴钦群这才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1.1万取款凭单
  庭审中,原告出示了一本存折,存折上没有这4万9千元的取款记录,被告法律顾问出示了几份签了吴钦群名字的取款凭单。原告表示这些字不是她本人所签,而且既然取了钱为何存折上没有记录。被告表示,第三人张明春和原告系夫妻关系,两人一同前往简阳市邮政局石盘邮政支局朝阳邮政储蓄所取款,由原告吴钦群授权给张明春帮她签字,存折上没有记录可能是因为银行设备问题打印不出来,银行遵守了相关规定,并无过错。针对这点,原告表示,她自己会写字,没有必要叫别人帮忙签字,如果是设备有问题,难道银行没有补救措施且每次设备都有问题?第三人张明春则表示,自己没有去取过钱,也没有帮吴钦群签过字。目前,鉴定机构正在鉴定笔迹。

3.8万取款凭单
  原告律师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彭安碧律师认为,储户将钱存入银行,意味着款项的所有权已从储户转移到了银行,储户对银行具有债权请求权,银行有保证支付款项给储户的义务。如果银行把款项给别人了,就是违约,即使最终笔迹鉴定为储户配偶所签,银行仍应承担支付本息的义务。
  截至发稿,四川在线资阳频道记者仍未联系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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