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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费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4-12-14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费赔偿标准
 
 
一、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方法
   
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其他医疗费用(根据正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
   
受害人主张医疗费,应当注意保存并提供下列证据:
    1
、医药费缴费票据;
    2
、住院费收款凭证;
    3
、诊断证明;
    4
、病历;
    5
、其他相关证据。
   
四、律师提示: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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