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
检 赔立字[ ] 号
根据……(法律根据),本院决定对X X X(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提出的赔偿申请立案审查。年 月 日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赔偿申请立案时使用。
二、本文书格式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人民检察院的名称: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各地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赔偿请求人为外国人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均应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2.文号:由制作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赔立”)、立案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其中,年度须用四位数字表达。文号写在该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二)正文
应写明“根据……(法律根据),本院决定对X X X(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提出的赔偿申请立案审查。”
(三)尾部
1.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应当加盖人民检察院的院印。
2.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的年月日,为签发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的日期。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