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国等6人利用短信群发,恶意透支话费,致使移动电信公司损失了33万余元的电话费。日前,该6名被告人分别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其中有4人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006年2月至3月间,王浩伙同高占武等人分九次持假身份证、假营业执照在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海淀区等地共九家移动电信营业厅骗购出全球通手机卡261张,后将电话卡全部转卖给被告人刘庆国、刘庆军、张云起、李贺丰等人用于短信群发业务,恶意欠缴话费。刘庆国、刘庆军负责联系短信群发业务,并将部分具体工作交给张云起、李贺丰来做,共造成北京移动通信公司损失人民币33.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