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考点:拘传的概念和特点
发布日期:2014-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度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具有以下特点:(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适用拘传;(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没有羁押的效力,拘传不得超过法定的期限,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