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毁林开垦为种茶 致富不成受刑罚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经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13日,为了种茶致富而大肆毁林的被告人张清松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张清松家住产茶之乡,看到周围很多村民因种茶而富起来,他便想效法致富,可又苦于没地方种,竟动起了歪脑筋。去年9月至12月间,张清松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先后两次擅自雇请他人用推土机、挖掘机在该县仙都镇三个村交界处的“九鼎尾”林地进行毁林开垦,准备种茶。他共“开垦”林地面积35.2亩,故意毁林蓄积量达24.64立方米,故意毁坏幼林1936株。案发后,张清松投案自首,并赔偿林权所有人经济损失1.7万余元。根据以上犯罪事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