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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发布日期:2014-11-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请人表达申请意愿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申请人也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提出。书面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和申请日期。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作出记录,记录内容与书面申请应当载明的事项相同,同时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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