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州恋爱期间买的车分手了可以要回来吗?
发布日期:2014-11-04    作者:张静律师
我与女友谈恋爱时,花50万给她买了辆车,现在分手了,我想要回车,可以吗?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你有权请求返还车辆。“男方当初赠送给女方的轿车,是以日后结婚登记为条件的,既然最后没登记也就是当初赠与行为的前提条件没有实现,男方就有权要回轿车,轿车相当于是男方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此外,在请求返还彩礼一事中,也不适用“过错原则”。即是说,不论男方还是女方提出分手,也不论是何原因导致分手,当事人都有权请求返还彩礼。但是,如果两人已经登记结婚,就另当别论了。除非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才会支持给付人的返还请求,而且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