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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二手房交易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日期:2014-11-02    作者:崔新江律师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细致买卖双方在达成协议以后,房屋中介会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时,一定将税费承担主体、交房时间、付款时间等约定明确具体,如果范本合同中约定的不够细致,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前期签订合同中未就上述事宜进行约定,双方应尽快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在签订合同以后,双方应严格按照买卖合同履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出现该问题后,应尽快联系房屋中介以及卖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尽快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本律师提醒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事项:
    1、核查出卖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要求出卖人提供相关证件,如《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与原件对照,同时,购房者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另外,出卖人为产权人之一,还存在其他共有人时,应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得到出卖人配偶书面确认。
    2、购房者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将付款、交房、过户等主要内容约定具体明确,要特别注意有关税费承担主体的约定。
    4、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应将相关的费用予以明确具体。
    5、去相关部门了解该房屋是否欠缴气、水、电、有线电视、采暖等费用,如欠缴会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
    6、随房产的户籍迁移等亦需要明确约定,以防将来落户存在障碍,特别对于有买房落户要求的购房者来说要特别注意。
    7、如对上述内容以及买卖房屋流程、相关手续办理不是很清楚,建议在买房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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