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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河南省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4-10-30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校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基金不予支付。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1、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5证人证言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除上述材料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或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外出相关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律师说法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款方式提出申请的时限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时限顺延十五日。
  工伤职工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外,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不能提交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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