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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司机离开事故现场之后自首是否属于逃逸
发布日期:2014-10-29    作者:崔新江律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我国《刑法》,在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看到,交通肇事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交通肇事逃逸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者是弃车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才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判断是否属于逃逸的关键就在于准确认定肇事人离开现场的目的,如果离开现场的目的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是惧怕被害人家属围攻、殴打而离开现场,或者因报案或为抢救被害人需要而不得不离开现场等,均不属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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