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当事人 |
结果 |
1 |
离 婚 纠 纷 |
代理原告:孙某,湖州人 被 告:周某,衢州人 |
核心提示: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孙某与周某系自由恋爱,由于女方为独生女,遂周某做了上门女婿。婚后,好景不长男方经常在外沾花惹草,并将性病带给女方。女方为了孩子和家庭就原谅了周某,但是周某不思悔改,下班后带着两个女子兜风,由于车速过快,车子撞上了大树,周某严重受伤,昏迷多日,但是孙某还是为周某进行了积极的治疗,花去将近十多万医药费,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子残值七万多也给了周某父亲。经过积极治疗周某保住了性命,但是精神出现了问题,经常无故发脾气,天天吵架,致使无法过日子。无奈,只好起诉离婚,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但是,孙某最大的担心是,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可以离婚吗?在这种情况下,孙某寻求了律师的帮助。我给孙某解释: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含两个意思即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离婚是自己的一项权利随时可以起诉离婚;至于对方患有精神病,这需要医学鉴定并经过法院特别程序宣告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离婚诉讼,总之婚是离的掉的。后来代理孙某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顺利离婚。 |
2 |
原
告:屠某,富阳人 代理被告:顾某,杭州拱墅区 |
核心提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经营对外举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原告屠某起诉被告顾某离婚,要求孩子由原告抚养,并要求共同承担30万元的债务。我们代理被告,首先对法院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在庭审中,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设问,证明了债务的虚假性。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1、双方离婚;2、孩子由顾某抚养;3、屠某撤回共同承担债务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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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代理原告:田某,山西人 被 告:俞某浙江宁波人 |
田某经人介绍与俞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差异较大,婚后无法沟通,致使婚姻出现裂痕。田某起诉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孩子由女方,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补偿房款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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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代理原告:从某,安徽人 被 告:曹某,江西人 |
原被告婚后尚可,但是由于曹某患有男性不育症,剥夺了从某作为母亲的权利。但是曹某不同意离婚。从某第一次起诉后法院未判决离婚,六个月后从某第二次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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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理原告:罗某,湖南人 被告:朱某,浙江人 |
核心提示: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罗某与朱某结婚后,朱某对罗某实施家庭暴力,使罗某难以忍受。结婚后罗某户口也迁到朱某处。罗某由于惧怕朱某的暴力,最大的担心就是户口如何迁回湖南原籍。该案离婚相对简单,法院由于朱某存在家庭暴力,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了。 离婚后罗某凭法院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携带以上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准迁证,准迁证开出后将准迁证交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会出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拟迁入地派出所,这样户口就顺利迁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