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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发布日期:2014-09-29    作者:110网律师

 
哪些情形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问 题】:
当夫妻一方想离婚而对方却不同意时,如果要到法院诉讼离婚,应该符合哪些情形呢?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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