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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对农村宅基地少批多建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4-09-19 作者:
聂晓东律师
国土部门对农村宅基地少批多建如何处理
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面积有一定标准,比如,在平原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133平方米。对超过标准占用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对少批多建的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你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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