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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分配
发布日期:2014-09-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跟我妻子结婚不到1年,她年龄不够,所以没结婚证,但有一个小孩,小孩还不到满月,从刚谈婚论嫁到现在都吵闹,而且妻子和她的家人都隐瞒了我和我家她所有的病情,直到现在才知道那病情很严重,我不喜欢被骗,更不喜欢她对家庭的不闻不问,处处与我家为敌,她家一直教她女儿怎么才能高高在上,不给孩子喂奶,就连看孩子都不让我父母看,我觉得我以后不会幸福,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所以,我想咨询下像这种状况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跟给女方送的彩礼钱吗?
你好,针对你的咨询回复如下: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依据上述规定你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具体返还数额可与对方协商确定。2、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随父亲生活。综上,你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解决。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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