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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的绝境 何去何从
发布日期:2014-09-02    作者:110网律师

【按语】这是著名女性刑辩律师两年前所做的一场演讲,它堪称经典。据说,演讲的时候,她哭了。张燕生是以办案认真闻名于业界的,她的执业理想是“有生之年,要把自己所代理的每一个案子都做成精品”。的确,如此认真地对待当事人,对待法律,却常常被执法者戏弄,她怎么能不痛苦呢!而且,两年过去了,中国刑辩律师面对的司法现实又有多少改观呢?
刑辩的绝境

最近刚刚办过的三个案子。一个案子是柏庆林逃避缴纳税款案,一个是郭利敲诈勒索案,还一个是念斌投毒案。这几个案子都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在案件审理期间就有关问题反复强调,反复说,但案件不该判罪的还是被判罪,不该判死刑的却一次又一次的判处死刑。这三个案子给了我很大的震动。
信仰与现实的二律背反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信凭借良好的职业道德,凭借精湛的辩护技能和技艺,抽丝剥茧认真仔细的办案,一定能发现问题,获得辩护的成功。我坚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就像对学员培训那样,我们在办案中总是把案情吃透,担心法官听不明白,把辩护理由掰开了揉碎了去给法官讲。可是,我最终发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法官不是不明白,只是,法官不能按照他明白的道理去做。
同样的感悟,出现在很多律师中。在一次关于《民事案件刑事化》的研讨会上,有一名女律师在发言的时候哭了,她说:我给法官反复的说,反复的讲,就是怕法官听不明白,但是,我后来发现,法官听明白了,他们什么都明白,就是不采纳你的意见!女律师的话引起了很多律师的共鸣。
有些案件,我们做的非常细致,因为细致就发现了问题,而很多问题都是大的、原则性问题,但我们不遗余力的去讲这些问题,而法院的判决却是一次又一次的死刑。在我们办理的大量案件中,如果不是“死人活着回来”,“真凶出现了”,案件几乎没有宣判无罪的可能,尤其是近几年,我几乎很少听到身边的律师说自己办了无罪的案件。
在法院,你辩你的,我判我的,法官漠视律师的辩护意见,已经到了非常极端的程度。随便翻开判决书去看,不采纳律师意见是常态,采纳律师意见则成为例外。我们终于发现,我们告诉律师凭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辩护技能去执业就能有所作为,就能得到鼓励的说法几乎成了“美丽的谎言”!
这时候,职业道德只是一个被人赞美的虚拟的外壳,事实上它与案件的结果没有必然联系,刑事辩护实际进入了一种绝境之中。


实验鼠般的无所适从
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斯金纳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将老鼠放进一只盒子,盒子里面有一个按钮,老鼠不小心触动了按钮,按钮就会出水、出米,老鼠受到了激励,就不断的去碰这个按钮,老鼠就可以不断得到吃的。
这是一个具有非常重大意义的发现。沿着这个思路,又有人做了一个实验,将老鼠放进一只盒子,盒子里也有一个按钮,老鼠不小心碰了这个按钮,按钮就电了它,每次碰到这个按钮,老鼠就会被电击一下。这是一种惩罚,以后呢,老鼠们就会非常小心的离按钮远远的,绝不去触动按钮。
后来,又有人做了一个实验,将老鼠放进一只盒子,盒子里也有一个按钮,老鼠不小心碰了这个按钮,这个按钮一会儿出米和水,一会出电,什么时候出米和水,什么时候出电,完全没有规律,这时的老鼠就会变得不知所措,非常的郁闷,非常的困惑。因为,它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斯金纳的实验指出了人的行为规范可以通过不断的鼓励、惩罚方式建立,这个理论在帮助人们学习,培养好的习惯,以及在规范人们的行为上都具有非常的意义。
律师的职业,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关,因此,对于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有着特殊的要求。对律师来说,那个出米出水的钮就是对律师勤奋、努力、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的鼓励和支持,而那个出电的钮,就是禁止性的规定。做的对的给予鼓励和支持,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的,就要给予严厉的批评、惩处。通过对律师尽职尽责行为的鼓励、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惩罚,来调整律师的行为规范,整个律师行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可是,近些年来,我常常感觉自己就是那第三只盒子里的老鼠,郁闷、困惑、不知所措。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如果我们把遵守职业操守,尽职尽责辩护比喻成为人进出的大门,那么,拉关系、走后门就是为狗钻的洞。没有律师愿意钻狗洞,然而为人进出的门常常紧闭着,无法通过。但是,既然“为人进出的门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也就不免会有些律师要去钻狗洞了。他们的理由很简单:路总是要走的嘛!
当然也有很多律师选择了放弃,该争的不争了,该做的不做了,就像前面说过的那个律师的态度“法院爱怎么判就怎么判”。甚至一向倡导遵守职业道德的律师协会也呼吁广大律师不要去找控方证人调查,即使需要也不要去!其实就是告诫大家,为了安全,该尽责的也不能太尽责。
毕竟狗洞也是一个出口,就像那应该出电的按钮,有的时候却会出一些米和水,比老鼠更聪明的律师们甚至精确的计算出被电击和获得米水的概率,然后铤而走险。这就是为什么在律师和法官面前修筑了隔离墙,最高法院发布了五个禁止,但翻墙而过的人仍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说不规矩的律师可能还有些许胜诉的希望,而规规矩矩、恪守职业道德、致死也不钻狗洞的夏明翰式律师却陷入了二难境地。我们不能不感慨的说,当律师行业到了钻狗洞所获得的成功概率大大超过了走正门所能获得的成功概率的时候,当夏明翰斗不过蒲志高的时候,当刑事律师人微言轻,到了不搬出某某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就不会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这个程度的时候,刑事辩护律师已经没有了自己,刑事辩护便走入了绝境。
律师成了出气筒
当刑辩走入绝境的时候,所导致的后患绝非只是律师本身,不满的情绪便像导火索一样从一个个案的当事人蔓延到整个社会。
最近我有一个行贿案件,行贿仅有一万元,当事人也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无论如何也办不成取保,家人一直在骗着80多岁的老母亲,但是人一天一天出不来,老母亲瞒不住了,家庭矛盾剧增,律师多次申请,取保仍然无望,无奈之中的当事人便把火全撒在律师身上。他愤怒的咆哮着:我要你们律师有什么用?
前面说过的念斌案子,我们倾尽全力,拼死的去辩护,但被告人还是被法院三次判处死刑。他的亲人悲愤万分,律师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在长达四年的艰辛辩护中、律师给了他们很多的希望,他们看在眼里,但是四年的结果仍然是死刑,无效的辩护令他们陷入绝望。
两个当事人的感受,很令人震撼!刑事辩护的按钮亮起了红灯,预示着司法系统这部机器出现了故障,屡屡无效的辩护,使人们对律师丧失信心的同时,也对我们的司法失去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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