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2014-2015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适用时间: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序 号
项 目 标 准(元/年)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30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791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41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206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3553
4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3)
农、林、牧、渔业
24432
采矿业
37740
制造业
38583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6920
建筑业 40268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052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055
批发和零售业
38365
住宿和餐饮业
25709
金融业
91691
房地产业
356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7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4933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8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6157
教育
3975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8188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239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358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330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100
备 注: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三、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五、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