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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有眼下被人用拳头打伤,伤口有,肯定会留疤,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想要求重新做鉴定,有可能会做成轻伤吗?
发布日期:2014-08-1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的有眼下被人用拳头打伤,伤口有,肯定会留疤,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想要求重新做鉴定,有可能会做成轻伤吗?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轻伤与轻微伤的区别主要是人体器官功能障碍程度不同,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损伤留有瘢痕可构成轻微伤,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以上可构成轻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2、如果最终鉴定结论为轻微伤,那么不构成刑事案件,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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