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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4-08-07    作者:凌征虎律师
 核心内容: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割?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约定房产的处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   一、婚后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按揭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一)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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