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发布日期:2014-08-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遗属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申请,填写《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花名表》、《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职)证明;
    2、离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非火化地区证明);
    3、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户口、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与死者关系证明;
    4、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却无经济来源证明;
    5、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金证明;
    6、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工亡待遇的,需提供工残退休证明。
    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后死亡的,只发给丧葬补助费,其他待遇不予享受。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