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女儿跳楼自杀 岳父诉女婿赔85万余元被驳回
被亲友爱称“小精灵”的清华女硕士唐静(化名)因抑郁跳楼自杀,父亲唐先生认为女婿赖军(化名)疏于看护,诉至朝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85万余元。对此,赖军则辩称已尽到义务。昨日下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赖军没有过错,故驳回了唐先生的全部诉求。
唐静和赖军都毕业于清华大学。唐静长得娇小甜美,是亲友眼中的“小精灵”。她在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BM公司)工作,连续6年获得公司奖项。赖军也同样优秀,在一家猎头公司做总监。两人是彼此的初恋,于2008年8月结婚。婚后4年,感情深厚,在亲友眼中是模范夫妻。
而唐静的父亲唐先生在这10年间已是第三次痛失亲人,原因是家族遗传病——抑郁症。2002年,唐先生的妻子郝女士因抑郁症在家中服用盐酸自杀身亡;8年后的2010年5月,双胞胎女儿中的大女儿因抑郁症在单位跳楼自杀身亡;2012年8月28日,小女儿唐静在饱受3个多月的抑郁症折磨后,从位于27楼的家中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唐静死后,翁婿又发生家庭矛盾,唐先生因此住院近4个月,也患上了抑郁症。
原告“女婿疏于看护致女儿死亡”被告“我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
唐先生称,大女儿自杀后,赖军曾作为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对抑郁症治疗、患者自杀倾向等都心知肚明。但在唐静发病至病情恶化的过程中,赖军拒绝为唐静治疗,在自己的强烈催促下,才带唐静看了一次医生,就医后也没按医嘱到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以致丧失了唐静求生的最后机会。
另外,唐先生认为事发当天,赖军没有亲自看护唐静,而是让其母亲照看,其母不了解唐静的病情,致唐静一人在卧室内很长时间无人看护。故赖军对女儿的死负有责任,诉请法庭判令赖军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金8064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赖军辩称,妻子很介意别人知道其有抑郁症,在是否要去看病的问题上,他与妻子曾多次沟通。之前,两人均认为唐静是因工作压力大造成的失眠,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2012年8月23日,唐静第一次同意就医。此后唐静就诊、换药都是自己同唐静、岳父共同决定的。
赖军称如果能够挽救妻子的生命,他愿意用生命去换。抑郁症是医学难题,发病和自杀是他人无法预防的,而且唐静在生前最后3个月,一直在威海出差,只是周末才回北京呆一天半。公安机关也认定唐静是高坠死亡,所以自己不应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