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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最新)
发布日期:2014-07-17    作者:王成军律师
2014年度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
一、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
三、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98 元;
四、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5725 元;
(数据摘自<2013年度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219公布)
《安徽省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一、2013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 47806   131/
二、2013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872
三、2013年度全省国有经济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 24302 .   66.58/天。
2、采矿业 70893 元,194.23/天。
3、制造业 43978 元,120.49/天。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2363 元,198.25/天。
5、建筑业 44677 元,122.40/天。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7235 元,107.57/天。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3755 元,129.41/天。
8、批发和零售业 39263 元,78.25/天。
9、住宿和餐饮业 28560 元, 147.27/天。
10、金融业 65920 元,180.60/天。
11、房地产业 46679 元,127.89/天。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054 元,112.48/天。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0816 元,166.62/天。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53 元,88.91/天。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7074 元,101.57/天。
16、教育46183 元,126.53/天。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0908 元,139.47/天。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787 元,117.22/天。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6164 元,126.48/天。
(安徽省统计局201363公布)
注:误工费、护理费=行业年平均工资÷365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按照每天10元至30元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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