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平律师成功代理当事人为其交通事故受伤索赔18万元
【案情介绍】:
2013年6月,贺某骑自行车经过杭州市一环北路段。贺某急匆匆的欲过马路赶回家。经过辅道时,朱某驾驶公司的小型货车,由主道违规变道进入辅道,将贺某撞伤。贺某当场晕厥,在驾驶员、路人的帮助下,贺某被送到杭州某医院就诊。
贺某第一次手术出院后,行动不便,在家静养。朱某以工作繁忙为由,且公司的车已经购买保险为由,拒绝和看望贺某,也对赔偿一事闭口不谈。贺某十分焦急,但是又没有任何解决办法。眼看事情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孙某的态度越发冷漠,赔偿一事越发没有着落,贺某在侄儿的帮助下,来到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咨询陈国平律师。
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详细沟通,陈律师对贺某的案情有了详细的了解。贺某经咨询与陈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全权委托陈律师处理其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
陈律师介入案件后,前往杭州市交警下城分局、朱某公司调取了相应的证据,并督促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帮助贺某进行了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朱某承担全责,贺某不承担责任;鉴定结果显示,贺某为九级伤残。陈律师收集了相关证件后,及时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朱某终于正视了该起交通事故中的诸多问题,在激烈的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最终采纳了浙江德名律所陈律师的观点,支持了陈律师提出的赔偿金额。判决由朱某、中国某保险公司支付贺某赔偿金18万余元。
案件结束后,贺某对陈律师的办案过程充分肯定,同时表达了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