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传发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14﹞173号 各交(巡)警支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治安交通巡防支队:根据福建省统计局相关数据,现将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2元/年;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92.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年;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9328元/年;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4年6月10日 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农、林、牧、渔业 32391元/年(二)采矿业 38383元/年(三)制造业 42662元/年(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1839元/年(五)建筑业 44814元/年(六)批发和零售业 46827元/年(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427元/年(八)住宿和餐饮业 33660元/年(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75204元/年(十)金融业 119375元/年(十一)房地产业 53426元/年(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172元/年(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4811元/年(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984元/年(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9512元/年(十六)教育 57399元/年(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66728元/年(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5118元/年(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881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