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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内蒙古艰难维权 剑阁三农民工终成“白领”
发布日期:2014-06-09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内蒙古艰难维权   剑阁三农民工终成“白领”
65日,一场历时近两年,律师北上10趟,行程二万余里的跨省农民工维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我市剑阁县三农民工可以向国家工作人员一样,从201310月起每月可以享受由阿拉善盟左旗社保局给付的工伤津贴3360元,并依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农民工北上内蒙古采煤受到伤害
20063月,家住四川省剑阁县开封镇光辉村王林修,武连镇跃进村王永和,梁天松经经同乡的介绍,来到内蒙古阿拉善盟天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班,从事爆破工作。2012年春节放假,三人感觉身体不适,出现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而后,三人便在老家休息并进行治疗。之前,本县开封镇的工友缑某与他们有同样的症状,在华西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尘肺,后不久就发生死亡。为此,三人紧张起来,便开始怀疑自己有可能也是尘肺。于是,三人便回到了公司,要求公司给说法。公司明确告诉他们系自动离开公司,既未给公司请假,也未通知公司,现在公司与他们早已解除了合同,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三人再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回到四川继续治病。
 
律师踏上艰难的维权路
20126月,与三人一同到阿拉善盟天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的张某在老家因同样的症状又发生死亡。眼看他们一路同行打工已死亡两个,由此,三人思想开始崩溃,且极度恐慌,又没有办法能够应对公司。同年75日,三人来到四川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帮助。该所听了三人的陈诉后,认为三人的病症应属于职业伤害,应受法律保护。该所决定受理此案,为内蒙古维权。很快,该所指派有承办职业伤害经验的何恩乾律师赶赴内蒙古事发地,进行调查,开始维权。
律师在收集了三人在公司的相关资料后,815日,律师向阿拉善盟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确认公司与三农民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很快,三人的申请请求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201341 日,三人的肺部损伤,又经阿拉善盟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为三期煤工尘肺。而后,律师代理三人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三人的损伤为四级伤残。
为保护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律师又代理三人向阿拉善盟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工伤待遇仲裁申请。同年1012日,仲裁庭裁决阿拉善盟天城煤炭有限公司给付三人治疗职业病期间的工资53000元,并告知阿拉善盟天城煤炭有限公司向三人给付工伤保险待遇。20141月,律师又冒着大雪,到公司去为三农民工领回了治疗职业病期间的工资,使三农民工过上了安庆的春节。
 
维权成功,三农民工终成“白领”
2014年春节上班后,律师数次函告该公司,要求公司向阿拉善盟左旗工伤保险科为三人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可公司一拖再拖,找种种理由推诿,不到阿拉善盟左旗工伤保险科为三农民工申报保险待遇资料。在何律师再三催促下,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居然将公司为三人购买工伤保险的资料专递邮寄给了何律师,撒手不管,并告诉四川的何律师他已经不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要求三人自己到阿拉善盟左旗工伤科申报工伤待遇。以后,三人要找就去找公司。此时,何律师知道是公司与律师共同在欺骗农民工,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律师认为,公司及公司律师的作法违反法律规定,是有不妥。而后,何律师经电话咨询阿拉善盟左旗工伤科,公司为何不愿意为这三农民工申报工伤待遇。工伤科的工作人员告诉得知,公司有骗保之嫌。为此,律师决定与三农民工亲自前往左旗工伤科。61日,律师驱车18小时,行程1300公里来到了阿拉善盟左旗。3日一上班,律师带领三农民工来到了左旗工伤科,要求工伤科为三农民工直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工伤科明确告诉我们,该公司有骗保的行为。骗保的事实是,20128月三农民工就有职业病,而公司是在同年10月为三人购买的工伤保险。同时,工伤科还告诉三农民工,叫三农民工直接去找公司,公司不与三农民工发生关系。此时,何律师向工伤科工作人员指出,不管公司是否骗保,但是,公司已经向三农民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已成定局,三农民工的损伤又经过了法定程序且认定为工伤,故此,三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是无可置疑的。律师为了保护伞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建议三农民工到公司去,要求公司来人与工伤科解决这一问题。65日,公司负责人来到了工伤保险科。该社保局领导批评了该公司在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前不进行体检的行为,要求公司先给三农民工协商解决工伤赔偿问题。眼看公司的领导就要离开,何律师十分郑重的发言,他指出:不管公司是否有骗保的行为,但是,公司已经向三农民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现在,三农民工的损伤又经过了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三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是无可置疑的。至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不影响三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公司真的是骗保行为,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局可以依法向公司行驶使偿权,三农民工的工伤待遇应先行给付。而后,社保局同意了律师的观点,当即决定为三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手续,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关于阿拉善盟天城煤炭有限公司为王林修,王永和,梁天松三农民工补交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协议》。
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告诉王林修,王永和,梁天松,该社保局将在1月内将由旗社保局给付的工伤补助金10万元打在三人各自的银行卡上,还可获得从20139月起补发的工伤津贴49280元;同时,该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还告诉三农民工,从8月份起,三人每人每月可获得该社保部门给付的工伤津贴3360元直到三人依法享受退休金待遇时为止。
至此,三农民工跨省维权案圆满结束。屈指一算,律师为了保护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已北上内蒙古已是十次。
该文已发表于<四川法制网>//www.scfz.org/flfwmk/html/88-1/15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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