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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4-05-30    作者:燕薪征地拆迁律师
【事实概要】
    2011年,国务院批复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把重庆定位为国际大都市,美国《外交政策》杂志也将重庆誉为东方“芝加哥”。
    在城市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在一座座大厦拔地而起前,免不了要经历一段段痛苦的拆迁过程。一场拆迁,几家欢喜几家愁,然而,因拆迁获利的人家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拆迁都会给人留下心底最深的伤……
    2009年4月的一天,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的白薇听邻居说起了有关拆迁的事情,看着自家居住了大半辈子的两间平房,经历风吹日晒几十年,是时候该拆了。果然,不久之后白薇便接到了拆迁通知,告知其房屋被纳入到了一个以“宜居”为核心的危房改造项目工程的拆迁范围之内。
    因白薇家的房屋面积很小,只有四十平米,二十年前又在房子后面自建了一个小房,正是因为这个自建的小房,使得白薇家的拆迁补偿谈判充满了波折。
    白薇希望自建的小房也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拿到补偿,而拆迁方却是一再的摇头,表示只能给予极少数额的补偿算是个安慰。就这样,三番五次的谈判结局都是不欢而散,拆迁方也改变策略,由和平谈判转变为强势进攻。
    2009年9月底,拆迁方向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了《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书》,以期尽快解决白薇家房屋拆迁问题。政府部门对此也是相当配合,很快便有了结论,裁决拆迁方支付给白薇五十万元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并要求白薇在二十日内腾房搬走,否则后果自负。
    收到《裁决书》的白薇顿时慌了手脚,毕竟是政府部门下达的决定,不能轻视之,遂找到了文薪拆迁律师团的燕薪律师具体咨询。
    燕律师了解情况之后表示可以对裁决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以阻止即将到来的强拆程序,白薇决定聘请燕律师助自己一臂之力。
【办案掠影】
    接案后,燕律师立即向法院就拆迁裁决一事提起行政诉讼,并详细地研究了对方的违法情形。一个月后,白薇接到法院的通知,询问是否愿意接受庭审前的调解,白薇表示同意。
    在法院组织的调解谈话上,燕律师就裁决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拆迁补偿涉及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例如剥夺了原告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依据的标准、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城建委并未经过实质审查即作出裁决等,拆迁方当即表示愿意再组织一次补偿谈判。
    7天之后,白薇再一次坐到了拆迁补偿的谈判桌上,不同的是,这一次,她信心满满、底气十足。燕律师认为,白薇提出的八十万元这样一个数额完全符合其房屋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合情合理。因此,在谈判当天,白薇坚持自己的意见,燕律师也对这一补偿价格进行了一番分析论证。
    迫于诉讼的压力,以及希望早日完成拆迁工作,以期项目能够尽快动工建设,最终,拆迁方同意支付八十万元的补偿款,2009年11月19日,白薇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律师说法】
    律师特别提醒:当遭遇拆迁,发现补偿标准过低之时,应尽早向律师咨询,寻求帮助,以便更顺利的解决问题。本案中,白薇在已经拿到了裁决书之后才找到律师帮其维权,其实已经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白薇能够在短时间内拿到如此理想的补偿数额,正是因为有了专业的维权律师的介入,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与敏锐的洞察力以及高超的谈判技巧,直击对方的违法之处,使得对方在重重压力之下快速妥协。
    在灾难面前不屈服,而应更加勇敢地去正视它。拆迁带给人们的并非全部都是伤痛,如果处理得当,或许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内容转自 农民维权网|www.NongQuan.com 原文链接://www.nongquan.com/article-3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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