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中提起反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反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受理之后判决宣告以前;
5.反诉只能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6.反诉必须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反诉案件可以同原来已经提起自诉的案件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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