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申请分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
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
律责任.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2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选择项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说明
1
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书》
原件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原件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
报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
6
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
审批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
7
《企业核准通知书》 原件
8
公司 复印件
9
营业执照 原件
10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注: ① "选择项"栏由工商部门填写;"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
件还是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②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租赁期一年以上)
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如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等)复印件.
③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④
本表注中未明事宜,可查阅上海工商网站:www.sgs.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