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须知
申 请 人 须 知
1, 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公司登记须遵守的法
律,行政法规,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无须保证即应对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 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提 交 材 料
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本,营业执照副本外,区别不同情
况,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它任免文件). 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变更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5,变更实收资本应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变更公司类型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8,变更营业期限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2)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9,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改变须提交:(1)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改变的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2)股东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签署《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4)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注:1,以上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