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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明细
发布日期:2014-05-21    作者:成启峰律师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明细
赔偿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医疗费
医疗费=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
误工费
误工费(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365×误工天数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365×误工天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护理费
护理费=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交通费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必要的)
住宿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必要的)
农村居民伤残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年限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伤残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年限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更换次数(根据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确定更换次数)
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确定年限÷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年限÷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年限 (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年限 (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财产损失赔偿明细  
赔偿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
 


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3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3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538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371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598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960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2014220

2012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1279]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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