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雇工在施工中受伤能否要求房主赔偿
发布日期:2014-05-01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
我是一名农民工,受雇于一家建筑公司。今年213日,我在建筑公司承包的房屋施工过程中,不幸被倒塌的脚手架砸伤,因此花费医疗费83000余元,并构成一级伤残。受伤后,我的家人多次到公司找老板支付医疗费,但始终找不到老板,听说老板下落不明了。请问,我能否直接要求房主赔偿我的医疗费?
 
 
 
答:
现就你的问题作如下简要回答:
根据你所讲的情况,你与那家建筑公司属于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你作为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应当由你的雇主即那家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佣你的那家建筑公司如果没有相应建筑资质或者缺乏安全生产条件,且房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此情况,你可以要求房主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