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必须支付违约金(原创)
开发商逾期交房必须支付违约金(原创)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2010年12月14日,我家的一位亲戚在景德镇市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开发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清了全部购房款(包括按揭部分)。但开发商却没有依照合同约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房,至今无法将经过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我亲戚。为此,我亲戚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无奈开发商店大欺客,根本不加理会,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只同意减免半年物业管理费。我亲戚咨询我以后,毅然向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立即交付房屋。
起诉后,开发商仿佛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庭前即委托律师与我协商,同意适当支付违约金并立即交房,要求我们撤回起诉。我也做好了亲戚的工作,得饶人处且饶人,见好就收。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2013年11月份,L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向我咨询,述说她在上述同一开发商另一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款60多万元已一次性交清,依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在2012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开发商至今从未与其联系更不用说交房。L女士问我开发商不同意支付违约金怎么办?我告诉她上半年刚帮亲戚办了一个基本相同的案子,起诉后通过协商解决了问题,开发商支付了违约金并交了房。
2013年12月份,L女士携带合同找到我,要求我帮她起诉开发商索取逾期交房违约金。我看了合同之后告诉L女士,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只能向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L女士表示同意。
2013年12月10日,我代理L女士向景德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开发商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仲裁费用。该案已于2014年3月份开庭审理,庭后开发商提出调解建议,表示同意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和仲裁费用,要求我们适当减免。本律师经与L女士商量,同意协商解决,双方已经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这两个案例说明,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当支付违约金。业主不起诉开发商就不赔,用中国老话就叫做“不见棺材不掉泪”,广大业主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s79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