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民法:法人的特征
发布日期:2014-0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民法是历年来考试的重点以及难点,为了方便大家的司法考试复习准备,现在总结司法考试民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或目的性财产。
法人的特征:
法人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区隔社团与社团成员的人格。若社团具有法人资格,则社团与其成员就是民法上各自独立的人。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三方面的独立性:
①人格独立。
②财产独立。
③责任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法人成员出资额为限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