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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者财产权益,其他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对该财产权益进行分配,法院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4-04-10 作者:
110网律师
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者
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者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者财产权益,其他股东
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财产利益的股东对该财产根据出资比例或者清算决议精神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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