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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4-04-09    作者:110网律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如何维权
   患者要在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并在受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等。为保护病人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相关病例材料,患者要主动获取自己的相关病例材料,并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患者有权要求某些专家回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回避的三个原则是:
(1)          是医疗事故的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2)          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
(3)          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医学会有“鉴定专家库”,有专家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使双方当事人知晓,当事人有权要求专家回避,理由合理,医学会应当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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