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尊重梦鸽的上访权利
梦鸽以“上访群众”的身份,昨天现身公安部门信访办,递交了关于对张光耀等人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控告的相关材料。 也就是说,访民梦鸽是想为她的爱子争取一个嫖娼的罪名,同时得到一个“被害者”的法律角色。
有第三方律师担心,梦鸽在没有结案的情况下通过国家政府部门上访,“这种给法院施压的行为可能引发负面效果”。这种说法,既把司法想象得过于脆弱,很不可取。
如果按公民的标准,唐慧上访合乎情理,那么同是母亲的梦鸽上访,并不应该因为她个人以及家庭的特殊身份,而被人们在内心中放大出许多的危害性来。同时,人们也没必要因为梦鸽的一次上访,就好像人家终于沦为了“刁民”,立即从中找到了扬眉吐气的精神胜利。
根据报道,戴着明星标志性阔大墨镜的梦鸽,因为“有摄影记者拍照”而被安排直接走进大门。这种VIP式的绿色通道待遇,以及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只能表明,哪怕梦鸽做个“上访群众”,也可以做得比别人特殊些。这是梦鸽上访留给人们的另一个话柄。
但是,对于绿色通道之忧,并不意味着梦鸽没有上访、申诉的权利,也不意味着绿色通道里的声音,就一定会比正常渠道的声音来得响亮些。相反,如果上访者队伍里多了些梦鸽式的访民,反而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权利平等的原则得到了遵循与体现。因此,梦鸽上访,无论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本能,还是工于心计的法律手段,都是她个人的权利,应该无可厚非。
其实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方,我们通过双方的“口水仗”,都能听到各自要求对方不要发布“影响司法”的言论。梦鸽上访后,李家法律顾问对对方律师隔空喊话:没有必要用悲情去煽动社会情绪,要挟司法。公众要的是真相,而不是悲情。
包括围观者,几乎人人都在担心司法被舆论所左右,所挟持。好像中国的司法,是块脆弱的面饼,随便什么人碰一下,都会掉下一层粉屑来。这种既打算依靠法律、却怀疑法律的矛盾心态,恰恰反映了我国司法遭遇的公信力尴尬。
公正的司法,是绝不会因为舆论的忽左忽右而摇摆不定的。也绝不会因为权贵与平民的区别而就轻避重。如果一个公民的上访能够干预司法,那只能说明这个司法本身就不堪一击。而事实上,真正能够干预司法的,既不是拿到舆论场上表达的各种意见,也不是律师之间的相互指责,而是那些拿不到台面上的背后动作。
我尊重梦鸽上访的权利,如同尊重每一个平民母亲的上访权利一样。但我还是希望套用李家律师对这场官司的对手的那段忠告,提醒这位上访的母亲,“最好的保护自己的办法就是坦然面对事实”,“如果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不要心存侥幸”,“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错上加错地指望用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谎言”。
我理解中的法律公平是,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是报警或者上访,而真相总在那里,公正总在那里。剩下的,都交给司法。交给经得起阳光曝晒的司法。法律要的是真相,而不是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