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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罚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日期:2014-04-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请问:
我在县城开了一家餐馆,前几天卫生监督所的人来检查,说我餐馆卫生未达标,当场对我作出了2000元罚款的决定,并让我当场缴纳,我当时因钱不够没缴,他们又让我15日内缴纳罚款,请问这种处罚对吗?我能到法院起诉吗?
 
 
回答:
您好,来信收到,现答复如下:
1.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卫生监督所对你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及当场收缴的行为,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
2. 你可以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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