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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法制史知识点记忆:晋律
发布日期:2014-0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

《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

《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法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晋律》亦称“张杜律”。

【记忆口诀】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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